今年5月以來,恒豐銀行高管私分公款一事鬧得沸沸揚揚,至今未有定論。近日,南都記者獨家聯(lián)系上“分錢事件”的關鍵人物——恒豐銀行前行長欒永泰。欒永泰向南都記者表示,高管分錢一事的確存在,他本人分得2100多萬元。
前行長欒永泰:我收到2100萬元
今年5月份,作為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yè)銀行之一的恒豐銀行,被爆出在2015年年初,高管們通過香港東亞銀行賬戶,私分過億元公款,其中董事長蔡國華分得3850萬元,時任行長欒永泰分得2000余萬元,副行長畢繼繁分得1800萬元,其他高管分獲數(shù)額不一款項,而最低額在800萬元左右。
5月24日,恒豐銀行通過官網(wǎng)發(fā)布律師聲明稱:"近期,一些媒體發(fā)布恒豐銀行員工持股計劃,高管人員私分巨款等嚴重失實的新聞,誤導社會公眾,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也損害了恒豐銀行的名譽。"
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 恒豐銀行前行長欒永泰接受了南都專訪。
欒永泰說:“分錢的事情的確是有的,我當時收到了大約2100萬多一點。”
據(jù)欒永泰了解,恒豐其他高管也有得到分紅,數(shù)額在幾百萬到幾千萬元不等,但因為恒豐銀行實行的是密薪制,所以他不清楚其他高管分到的具體金額。
欒永泰稱,當時恒豐銀行人力資源部找到他說分給他一筆錢,他第一反應是不合適,隨后人力資源部稱這是對他退休之前工作的獎勵,欒永泰覺得可以接受。
恒豐聲明:私分公款報道嚴重失實
對于高管“私分”公款一事,恒豐銀行法律合規(guī)部在5月19日的聲明中還稱:“相關報道中關于我行高管通過香港某銀行在境外私分巨額公款一事嚴重失實,我行從未在香港為個人開設銀行賬戶。我國目前對資金出入境有完備的外匯管理規(guī)定,相關報道中所提及的我行巨額資金出入境行為,既不符合邏輯,也缺乏常識。”
然而南都記者獲得的一份賬戶交易信息顯示,2015年5月,一家名為“上海衍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企業(yè)向恒豐高管在東亞銀行的卡上匯入巨額資金,匯款理由為"代發(fā)工資",交易信息上蓋有東亞銀行的業(yè)務公章。
對于該賬單,欒永泰向南都記者確認,這是他本人的東亞銀行資金流水。欒永泰表示,當時先是人力資源部一位負責人先向他收取身份證,此后過了相當長時間,現(xiàn)任董事長蔡國華約他去辦公室,給了他一個信封,信封中有一張東亞銀行的卡,卡中有2100多萬元。
工商信息顯示,上海衍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資人名單里,發(fā)現(xiàn)有蔡國華以及恒豐銀行前行長欒永泰、副行長畢繼繁等高管。2015年5月27日,投資人變更為上海佐灃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蔡國華為該公司的自然人股東之一,前行長欒永泰名單則在投資人中消失。
對此,欒永泰表示,衍溢投資是蔡國華等人成立的,他本人并不知情。而作為恒豐銀行高管,他本人多年來從未在其他公司擔任高管。
欒永泰:恒豐聲明回避主要問題
對于恒豐銀行法律合規(guī)部聲明,欒永泰認為是在玩文字游戲,欒永泰稱款項通過東亞銀行走賬,聲明回避了主要問題。“東亞銀行的確是香港的銀行,在內地有分支機構,這個卡是在上海辦理的,這份聲明完全是避重就輕,用開玩笑的話說就是:走夜路,吹口哨,給自己壯膽。”
欒永泰認為,正常聲明本該針對有沒有分錢進行澄清,私分公款也是非常嚴重的指控,如果不符合事實,現(xiàn)任管理層可以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而不是在這些細節(jié)上摳字眼。
欒永泰還稱,在恒豐銀行的歷史上,從來沒有通過其他銀行發(fā)放工資、獎金,當時他收到錢的時候,就覺得很蹊蹺。采寫:南都見習記者 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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